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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众人皆知,即便是作为新手的王跃也是了解的。但是在购买车险时,销售人员推荐的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却让他摸不着头脑了。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是什么?有哪几种呢?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按照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

  (二)车上货物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车上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的保险。

  (三)无过错损失补偿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第三者(仅限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应由第三者自己承担,而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合理的抢救医疗费、丧葬费,在裁决后1个月内因第三者确实无偿还能力而未能偿还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

  (四)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按照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的保险。

  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才可以投保以上几种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那么这几种附加险赔偿限额是多少呢?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车上人员伤亡数多于投保座位数,保险人仅承担其中的投保座位数部分的赔偿责任。

  (二)车上货物责任险。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三)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无过失责任险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1)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与非汽车、行人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保险赔偿限额之内,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且已经支付给对方而确实无法追回的,保险人亦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承担的10%及10%以上的赔偿责任加免赔金额之和,最高不得超过赔偿限额。

  (2)本附加险的赔偿限额应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以内的档次选择确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每次保险事故无论损失大小,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四)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小李对于是否需要购买这几种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表示摇摆不定,虽然说买了是更多的保障,但是经济压力也会因此增大。事实上,小李并不一定都要购买,可以挑选一两种购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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