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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哪些情况不理赔 车损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小王年轻气盛,开车喜欢追求风驰电掣的感觉,为此他经常与几个同伴相约飙车,限速60的路段,小王的车速经常超过100.一次飙车途中,小王不幸发生了车祸,车子损坏比较严重,修理费要好几万元。他认为自己投保了车损险,故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付请求,但却遭到了拒绝。那么,车损险条款里的赔偿范围是哪些呢?

  一、公司负责赔偿

  1、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公司按合

  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以下称:施救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公司不负责赔偿

  1、应当由事故的其他责任方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的部分(以下称:交强险赔付),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2、下列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欺诈;

  (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3、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

  (三)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的;

  (四)饮酒后或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车的;

  (五)未经被保险人允许驾车的;

  (六)利用保险车辆故意犯罪的。

  4、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

  (二)在规定检验期限内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

  (三)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

  (四)保险车辆处在竞赛、检测、修理、扣押、征用、没收期间的。

  5、下列损失、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电气机械故障、朽蚀、腐蚀;

  (二)轮胎或轮毂单独损坏;

  (三)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

  (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污染造成的损失;

  (五)非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

  (六)保险车辆的贬值损失;

  (七)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造成的损失;

  (八)承租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九)因民事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而发生的损失;

  (十)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导致的损失;

  在了解了车损险条款里的赔偿范围之后,我们发现,“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保险人是不负赔偿责任的,而小王的情况属于“竞赛”,所以理应被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