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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条款有哪些?

  刘某途经某路口,该路口因自来水水管爆裂,致使路面大面积积水,车辆因被水淹以及操作不当导致该车发动机损坏。事后刘某将车辆开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共计花费修理费4万余元,并凭修理单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一.机动车车辆损失险的内容

  1.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

  ② 火灾、爆炸、自燃;

  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 暴风、龙卷风;

  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3.车辆损失险只对汽车在以下5类情况发生的损坏负责: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运载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

  第一条 机动车车辆损失一切险保险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由机动车车辆损失一切险保险条款(以下称: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保险车辆是指在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但不包括该车辆出厂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加设备。

  第三条 本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包括保险车辆所有人及经保险车辆所有人许可使用、管理保险车辆的其他人。

 

  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以下称: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以下称:施救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 应当由事故的其他责任方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的部分(以下称:交强险赔付),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八条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

  (二)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

  (三)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车辆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赔偿处理

  第九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付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一)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四)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五)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六)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单条款规定,“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的”,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还是得买机动车车辆损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