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保险 > 汽车资讯 > 车险险种 > 交强险 > 正文
汽车资讯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可以吗?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王先生最近刚买了一辆车,在给车上保险的时候他想省点车险钱,就不想给自己的车购买交强险。可是他对交强险又不了解,也不清楚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可不可以上路开。

  针对上述王先生的问题,下面为大家解答一下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问题。

  一、车辆没有买交强险上路会不会被处罚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车主未购买交强险,出了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06年3月1日,国务院以第462号令公布了《机动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正式确立。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对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风险,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存在一些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这些肇事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即法律、行政法规只规定了违反者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没有规定违反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按照一般侵权原理,应当判令肇事机动车一方按事故过错责任划分比例予以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交强险属于机动车车主必须购买的法定强制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必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交强险的赔偿。由于肇事者未购买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与受害者不能无条件的从保险公司获得交强险的赔偿款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因此应当判令由肇事机动车一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事故过错责任划分比例予以赔偿。

  第三种意见认为,第二种的处理意见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参照地方性法规予以处理。根据《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判令由肇事机动车一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款的规定赔偿。

  综上所述,若受害方不能得到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则造成受害方直接损失。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可以吗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想省车险钱这是完全没必要的,毕竟这是一份安全的保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