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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强险,汽车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那么车强险的赔偿范围以及赔偿限额是什么呢?
1、车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车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
(一)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
(一)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
车主投保车强险,除了要了解有关的一些基础知识,也应清楚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以便出险后,明确哪些是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范围及不能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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