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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汽车保险中车损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11月17日6时30分许,辽宁抚顺东洲区一化工厂发生一起爆炸起火事故。事发地点附近居民称,爆炸声音较响,震感较强,爆炸瞬间腾起火球,随后窜起火苗。当地通报称,爆炸起火的是伊科思化工厂碳五分馏装置。目前,火势已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人员仿亡,未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爆炸起火源正调查。这起事故中不少车辆受到波及,许多家庭通过渠道向相关专家了解有关抚顺汽车保险的问题。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在这次事故中主要涉及到的是车损险,那么车损险是什么呢?

  车辆损失险保障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倾覆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倾覆责任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非碰撞责任,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地震等。

  B、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

  C、其他意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包括风险免除(损失原因的免除)和损失免除(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风险免除主要包括:

  (1)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品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7)非被保险人直接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损失免除主要包括自然磨损、锈蚀、故障,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等。

  需要指出的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且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中国大陆以往均将失窃列为基本责任,后来却将其列为附加责任,即被保险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该项危险的保障。

  抚顺发生的爆炸,当地车主纷纷意识到意外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也加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抚顺汽车保险”是这场爆炸造成恶劣后果的缩影,由此提醒各位车主在购买车险的时候,需要逐句理清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