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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并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制度,具体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所对应的最高赔付金额是不一样的。如某车险公司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而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案例解析:

  A公司承包某建筑工程的混凝土浇灌业务,作业时使用自己的泵车和操作人员。泵车在工地作业时,因支架下陷引起车身侧倾,泵车输送管急速侧摆,甩向站在施工承台上的建筑工人阮某,致阮某摔下受伤,高位截瘫、二级伤残。阮某可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5万元。

  泵车的登记车主为A公司,并以A公司的名义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现阮某起诉A公司和保险公司侵权赔偿,主张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2万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50万元,剩余损失23万元由A公司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其认为本案事故不属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

  作为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自2006年出台以来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强制险的赔偿范围覆盖较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强制险赔偿范围。强制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相比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人损赔偿案,车辆因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只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对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无法在交强险内赔付,该部分损失只得自己买单。“没想到,为节约几个小钱,反而损失这么多”,肇事者在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后不无后悔地说道。

  交强险办理流程:

 

  但尽管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较广,但车主们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仍需投保适当的商业险作为其的补充,原因一则是由于12.2万元的最高赔付限额未必能满足事故理赔的需要;二则交强险主要是用来保障他人受损的利益,一旦发生事故,车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交强险是不会提供任何保障的,车主尚需其他险种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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